2011天津动力电池展-中国(天津)国际储能、动力电池技术与设备展览会
China(tianjin) International Energy Storage & Power Battery Technology Equipment Exhibition
2011年4月28日—30日
中国天津国际展览中心(河西区友谊路32号)
主办单位:中国能源协会 天津市科学技术学会
天津节能协会机械分会 裕华展览服务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 北京欧赛国际展览有限公司
天津裕华展览服务有限公司
特别支持:天津市人民政府
>>>市场背景
根据《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中国政府将力争到2020年使可再生能源消费达到能源总消费量的15%,并制订强有力的激励政策推动可再生能源的开发与利用。哥本哈根会议结束后,中国颁布了修改的《可再生能源法》,明确了国家实行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并设立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等,为可再生能源的发展 “大开绿灯”,预计将有2万亿元资金用于清洁能源市场,以实现2020年规划任务,由此可见,未来清洁能源市场的发展具有巨大潜力。
作为天津八大优势产业之一的新能源产业,多家世界级新能源企业聚集天津,形成了新能源的产业集群,实现了新能源产业规模的快速增长,产业创新能力、企业技术水平均处于全国前列,在风力发电、绿色储能、太阳能光伏等多个新能源技术领域具有很强的竞争力。2012年新能源产业产值将达到1600亿元,天津已成为新能源产业产业聚集地。
天津是北方最大的电池研发和生产中心,储能技术是节能与新能源产业的共性关键技术,储能产业的发展直接关系到节能与新能源产业的发展,是“十二五”发展的重点产业,时逢国家对清洁能源政策的倾斜,“中国(天津)国际储能、动力电池产业及技术展览会”在天津举办,必将推动产业再次升级,市场需求将再度提升。
“中国(天津)国际储能、动力电池技术与设备展览会”作为“2011中国(天津)国际清洁能源博览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于2011年4月28日—30日在天津国际展览中心举办,旨在加强国内外清洁能源行业供需双方之间的沟通和交流,真正实现买家与卖家的零距离接触,将进一步深化活动内涵,秉承推动行业发展、扩大国际交流、拓宽国际合作领域、发展国际经贸关系、为企业服务的活动为宗旨,通过产品展示、技术交流、行业研讨等多种形式,为加快我国能源行业进入国际市场搭建平台.
>>>全方位宣传推广
■依托环渤海—中国经济增长的第三级,最大的工业制造基地,雄厚的经济基础和蓬勃发展的电池工业产业优势,为展会实施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宣传;
■在国内外大众传媒、专业杂志、门户网站等100多家媒体对展会进行全方位宣传推广;
■联合全国相关协会、学会共同推广,派发50万张门票至全国及海外地区;
■与国外相关机构、驻华使馆等通力合作,组织境外采购商赴会参观;
■在国内外大型展、学术会议、洽谈会上对展会进行推介,广泛招商;
■建立“专业观众买家机构”数据库,加强探访联络,不断扩大有效、高质量、专业观众组织工作的范围;
■不定期制作关于大会动态及参展商与参展展品的“展前快讯”、“展报”等,通过20万条数据库资源系统,邮寄至专业采购商手中;
■通过政府部门、主办机构邀请各省、自治区、市、县环保局、规划局、市政建设部门、环境监测部门、电力部门、科研院所(校)、工程公司、设计单位、学会/协会的领导、专家、负责人等莅临盛会;
■对电力公司\能源公司、设备及配件制造商\ 供应商、 生物乙醇、柴油生产企业、生物化学公司、 能源作物种植业主、能源投资商、贸易商\代理机构\分销、能源咨询公司、项目承包和管理公司、施工单位、政府机械\行业协会、规划设计单位、教育机构\高等院校、研发机械、技术与工程人员等行业进行广泛邀请;
■其他相关机构:报刊、杂志、电视、网站、外国驻华使领馆及商务机构等。
>>>会期安排
报到布展:2011年4月26-27日 展示交易:2011年4月28-30日
闭幕撤展:2011年4月30日 14:00 展会地点:天津国际展览中心(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32号)
>>>免费及增值服务
■在《会刊》上登录300字的中英文公司简介 ■宣传报道展览会及定向组织观众
■标准展台搭建(净地除外) ■定期展场清洁及24小时展场保卫
■参展商胸卡 ■协助食宿及往返交通票务
>>>有偿服务
■广告宣传(会刊、门票、展览快讯及展厅内外广告)■展品运输及展品入馆安放
■技术交流会、产品发布会的安排和组织 ■额外展具、动力电及音像设备租用
■宣传资料印刷 ■其他额外设备的租赁及额外服务的提供
>>>参展程序
1、参展单位请详细填写《参展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后传真或交寄至大会组委会;
2、企业报名后7天内将参展费用一次性汇入大会组委会指定帐号,从而确定展位;
3、发票与会时财务组统一开取或根据其要求寄往;组委会拒收现金及无抬头支票;
4、展位、广告等由组委会统一安排,分配原则:“先申请、先付款、先分配”。协办单位可优先安排。如需指定展位,另加收30%;
5、组委会在确认报名后,组委会在会期前60天内向参展单位寄送《参展手册》(包括展品运输指南、会务接待、活动日程安排等);
6、在参展商报名后,中途退出展会,所付展会费用组织单位一律不退;
7、为服从展会总体布局,组织单位有权在必要时,对个别展台位置进行调整,不可抗拒的因素,组织单位可以延迟或取消展会。
8、报名截止日期:201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