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E展网
发布时间:2016/2/19 11: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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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八届“中绿杯”中国名优绿茶评比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中绿杯”中国名优绿茶评比是中国绿茶领域内最高级别、最具权威的评比活动,与中国宁波国际茶文化节同期举行,至今已连续举办七届。第八届“中绿杯”中国名优绿茶评比活动定于5月3日至5日在浙江省宁波市举行,本届评比旨在促进名优绿茶产业主动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发展,优化生产要素配置,提升产品质量、调整生产思路、丰富品牌价值,拓展名优绿茶产业发展新空间。现将评比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茶叶流通协会、宁波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中国茶叶流通协会名茶专业委员会、中绿杯名优绿茶评比委员会
二、活动时间:2016年5月3日至5日
三、评比宗旨:
公益原则: 以服务行业为宗旨,对参评送样企业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公原则:以公平、公开、公正为原则,接受参评单位、行业和全社会的监督;
科学原则:以茶叶品质质量为依据,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集体评分。
四、评审规则:
1. 茶叶审评依照《GB/T 23776-2009 茶叶感官审评方法》执行,
具体采用“五项因子审评法”,即外形、汤色、香气、滋味、叶底;
2. 参评茶样审评前全部采用密码编号,评审过程实行主评负责制,评委集体以盲审方式评审,确保审评结果客观、准确、公正。
五、评审专家:
本次活动的评审委员会主要由茶叶行业相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行业组织等权威机构的专家组成。
六、奖项设定:
本次评比设金奖、银奖和优质奖(具体根据参评茶样审评结果设定)。
七、参评单位条件:
1. 全国各绿茶主产区(县)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专业合作社。
2. 具有必要的茶叶生产条件和相关资质,须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SC证或在有效期内的QS证)等,具有健全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所生产销售的茶叶产品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且近三年内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3. 拥有独立注册商标品牌。
4. 产品如通过无公害、有机或其他相关认证,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八、茶样要求:
1. 参评茶样报送数量为500g(分两个独立包装,每包250g)。所有参评茶样均须是2016年1月1日以后所生产的新茶,海南等早春绿茶生产较早的区域可报送2015年12月1日以后生产的绿茶;
2. 参评茶样如已获得无公害茶叶、有机茶或其他相关认证应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 参评茶样外包装应确保完好,无破损、漏气等。切忌用透明塑料袋或其它有异味的简易包装,以防污染变质,从而影响评审结果。
中国茶叶流通协会
2016年2月15日